課程規劃

109學年度入學生

【必修】畢業學分認定表 

【選修】畢業學分認定表

110學年度入學生

【必修】畢業學分認定表 

【選修】畢業學分認定表

111學年度入學生

【必修】畢業學分認定表 

【選修】畢業學分認定表


修課與畢業相關規定

109-110學年度入學生

一、修課學分:本學程學生應至少修滿畢業學分34學分及格之課程,包括必修8學分,院必修4學分、校必修0學分,碩士論文6學分,及選修16學分。

二、畢業前,須於相關領域研討會以壁報或口頭發表一篇,或完成投稿至國際研討會或期刊審查。

三、院級必修:【智慧財產權法、智慧財產權與生醫產業】共計4學分。

四、校級必修:研究倫理0學分。

111學年度入學生

一、修課學分:本學程學生應至少修滿畢業學分32學分及格之課程,包括必修8學分,院必修2學分、校必修0學分,碩士論文6學分,及選修16學分。

二、畢業前,須於相關領域研討會以壁報或口頭發表一篇,或完成投稿至國際研討會或期刊審查。

三、院級必修:【人文與科技專題研究】共計2學分。

四、校級必修:研究倫理0學分。

能力培養

一、英文能力:須達到「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」規定之校外英文檢測鑑定標準或完成校內規定之配套措施。

二、教學訓練:碩士生須完成至少1學期之教學訓練。惟具全職工作或已具教學經驗者,得提出相關證明至學程辦理認列;經審核通過者,予以免修。